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英联邦的成员国

来源: 作者: 发布时间:2007-12-17 点击次数:


英联邦的成员国--

英联邦现有53个成员(2004年5月),包括:安提瓜和巴布达|澳大利亚|巴哈马|孟加拉国|巴巴多斯|伯利兹|博茨瓦纳|文莱|喀麦隆|加拿大|赛普勒斯|多米尼加联邦|斐济|冈比亚|加纳|格林纳达|圭亚那|印度|牙买加|肯尼亚|基里巴斯|莱索托|马拉维|马来西亚|马尔代夫|马耳他|毛里求斯|莫桑比克|纳米比亚|瑙鲁|新西兰|尼日利亚|巴基斯坦|巴布亚新几内亚|圣基茨和尼维斯|圣卢西亚|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|萨摩亚|塞舌尔|塞拉利昂|新加坡|所罗门群岛|南非|斯里兰卡|斯威士兰|坦桑尼亚|汤加|特立尼达和多巴哥|图瓦卢|乌干达|英国|瓦努阿图|赞比亚。每年4月27日为英联邦日。出版物有《英联邦潮流》(双月刊)、《今日英联邦》和《英联邦手册》。

英联邦(TheCommonwealth)是由英国和已经独立的前英国殖民地或附属国组成的联合体。第一次世界大战后,英国慑于日益高涨的殖民地民族解放运动,调整了同原英帝国其他成员之间的关系。1926年“英帝国会议”的帝国内部关系委员会提出,英国和已经由殖民地成为自治共和国的加拿大、澳大利亚、新西兰和南非是“自由结合的英联邦的成员”,“地位平等,在内政和外交的任何方面互不隶属,唯有依靠对英王的共同效忠精神统一在一起”。1931年,《威斯敏斯特法案》从法律上对此予以确认,英联邦正式形成。1947年,印度、巴基斯坦各自公布独立并加入英联邦。1949年,印度成为共和国,选举了自己的国家元首。从此英联邦成员由需对英王效忠的原则演变为英联邦成员“接受英王为独立成员国自由联合体的象征”,英王是“英联邦的元首”。

英联邦不设权力机构,英国和各成员国互派高级专员代表大使级外交关系。

英联邦总部和常设机构均设在伦敦,其组织机构有:1、英联邦政府首脑会议;通常两年举行一次会议。1966年以前在伦敦举行,自1966年起轮流在成员国中举行,由东道国政府首脑主持。会议不通过决议,会议发表的总原则对与会国没有约束力。2、亚太地区英联邦政府首脑会议;从1978年起每两年举行一次,讨论共同关心的地区性问题。3、英联邦部长会议;包括每年举行的部长会议和不定期举行各类会议等。4、英联邦秘书处;1965年成立,负责成员国间的协商和交流。5、英联邦基金会;成立于1966年。此外,英联邦还有一些专业性组织,如英联邦议会协会、英联邦新闻联盟、英联邦广播协会、英联邦青年交流理事会、英联邦体育运动联合会和英联邦艺术协会等。现时大多数前英国领土和殖民地都留在英联邦,除了下列地区:
缅甸(1948年独立)
爱尔兰从英国独立以后,曾经是会员国。1949年建立爱尔兰共和国以后离开英联邦。
南也门(1967年独立)
香港在1997年7月1日回归中国,是20世纪最后一个脱离英联邦的地区。
津巴布韦在2002年时,被英国以该国执政者藐视RQ并在大选中舞弊为由暂停该国在协会内的会籍一年,导致津巴布韦政府愤而主动退出此组织。


2003年12月,第34届英联邦首脑会议在尼日利亚首都阿布贾举行。会议期间,津巴布韦正式公布退出英联邦。会议决定2005年和2007年的英联邦首脑会议分别在马耳他和乌干达举行。2004年5月,英联邦决定恢复巴基斯坦已被中断4年多的成员国资格。